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物理醫學與康復分冊》入院后3天內進行初期康復評定,住院期間根據功能變化情況,于4-15天進行一次中期評定,合肥假肢公司認為出院前進行末期評定。評定內容包括:
1、全身狀況的評定;
2、殘肢的評定:皮膚情況、殘肢畸形、殘肢長度及周徑、殘端形狀、殘端神經瘤情況;
3、殘肢疼痛的評定;
4、感覺功能的評定;
5、肌力評定;
6、關節活動度的評定;
7、平衡功能評定;
8、步態分析(適用于下肢截肢患者穿戴假肢后);
9、穿戴臨時假肢后的評定(適用于穿戴臨時假肢后);
10、穿戴正式假肢后的評定(適用于穿戴正式假肢后);
11、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定及參與評定。
治療方案的選擇
(1)體位擺放
(2)物理因子治療
(3)運動療法
(4)作業治療
(5)安裝(臨時或正式)假肢后的訓練
(6)康復護理
(7)心理康復
(8)并發癥的處理
標準住院日為14-21天,進入臨床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肢體截肢后,骨科明確診斷。
2.病情穩定,有康復治療需求。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康復治療
(1)術后殘端處理:如彈力繃帶包扎殘端、合理的殘肢體位擺放等
(2)物理因子治療
(3)運動療法
(4)作業治療
(5)安裝(臨時或正式)假肢后的訓練
(6)康復護理
(7)心理康復
(8)并發癥處理:如殘肢皮膚破潰、殘肢關節攣縮、殘肢痛等。
出院標準:
1.臨床病情穩定。
2.殘肢功能逐步恢復良好,理解并掌握患肢安全活動方法。
變異及原因分析:
1.合并其他嚴重疾病而影響第一診斷者需退出路徑。
2.住院期間出現殘肢刀口愈合不良、關節攣縮、骨化性肌炎等或嚴重并發癥,需要進一步診治或轉科治療,需退出路徑。
3.既往合并有其他系統疾病,可能導致既往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